一、培养目标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精神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方式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三、报考条件
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三)在企业及科研院所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四)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五)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六)考生报考需所报考的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3名,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五、学习方式及学制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
六、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
只接受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招生专业为“086100交通运输”。
七、材料提交及时间
(1)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①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考生自我评价等;
(6)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推荐书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及承担或实质性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的证明、参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7)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医院要求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8)提交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4月5日,详细工作安排见各招生学院官网。
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审,由相关学院具体安排。
八、信息采集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根据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另行通知。
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相关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信息采集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采集前或采集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凡不按要求采集、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后续不能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核及录取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即考生申请、单位及专家推荐、招生学院组织考核的方式。为确保选拔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学院须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材料初审及复试考核:
(一)招生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复试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二)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关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复试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示。
十、奖助学金及费用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政策,学费为165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发改委核准的金额为准。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如有特殊困难需要住宿,学校将根据宿舍实有床位余量进行安排,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十一、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